《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9月2日,民政部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华慈善日”标志发布。
“中华慈善日”标志采用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数字9和5,组成一盏明灯,慈善之光传向八方、照亮世界;红心,既寓意无私奉献的慈爱之心,也寓意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之心。
中华慈善日标志正式发布。那么,你对这一节日有多少了解呢?
中华慈善日的设立与发展
2015年11月,慈善法草案规定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新的修改稿拟规定“中华慈善日”为每年9月5日。慈善法规定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是和“国际慈善日”进行接轨。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于2016年9月1日施行。
2016年9月,全国各地举办多种多样的主体活动,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
2017年9月4日,民政部于举行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
2018年9月5日,民政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中华慈善日”视觉识别系统(LOGO)设计方案。
2019年9月2日,民政部在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中华慈善日”标志。
9月5日的另一个故事
由哈尔滨银行捐资成立的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工作中,他们在收集和整理“幸福社区”项目的申报材料,他们以辛劳的工作原态来度过“中华慈善日”!
据介绍,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下称“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原始基金200万元人民币。基金会定位为资助型的非公募基金会,所有资金全部来源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
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以围绕“幸福社区”发展计划为核心,积极开展各类公益项目,始终致力于成为创造美好生活品质的社区领导者。
三年来,基金会累计支出资金770余万元,支持各类公益项目33个,开展各类活动3000余次,宣传报道4300余次,服务人群5万余人。特别是“幸福社区”发展计划在天津、沈阳、大连、成都、重庆、哈尔滨等地相继实施以来,共有来自全国10个城市的万余名志愿者参与其中,项目内容涉及邻里关系、社区自组织建设、亲子关系、隔代养育、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公益金融讲座等方向,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投入400余万元。
与此同时,基金会资助的首个青年公益人才培育项目——哈尔滨青年公益学院,一期项目已接近尾声。